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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买了别人房屋没有违约行为,以【一】土地证没过户【二】当时买房老婆没有签字为名起诉当时房屋卖的不合法。是不是合法。

我于2007年买了别人房屋没有违约行为,房产已经过户,土地证没有过户。事隔五年当时卖方见现在房价涨了,以【一】土地证没过户【二】当时买房老婆没有签字为名起诉当时房屋卖的不合法。请问是不是合法。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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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热心网友

    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 1. 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核心的档案室来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此时还需要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3. 此外,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额外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缴纳,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包括有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4. 若是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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