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上税吗??现在的政策该如何?求解释?大家能否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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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的房地产新政,将配套房、中低价房此类房屋的过户时间由五年变更为三年,并且变更了满三年的起算时间,由以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日期改为签订动迁协议或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一般来讲,签订动迁协议在先,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在后,所以基本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为准,只要开发商的大产证满三年,此类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业主的产证满3年(即小产证满3年)。 2、动迁协议满3年且大产证(开发商的)满3年,即使小产证不满3年也可以上市交易。 补充:此时需要缴纳房子的1%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若是房子小产证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减免为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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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房屋政策,经济适用房如果要卖出,要交50%溢价税,但是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不过房产证上面写了经济适用房的——南京
答: 你好,一般拆迁安置房都是经济适用房,以房产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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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房屋政策,经济适用房如果要卖出,要交50%溢价税,但是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不过房产证上面写了经济适用房的——南京
答: 你好,一般拆迁安置房都是经济适用房,以房产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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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不是刚出了一个政策,就是拆迁安置房,以领证时间或者契税时间为准了?不满两年就收增值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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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是按什么政策交税的呢?——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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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拆迁的没安置房,买的房明年下来,交契税的时候优惠政策有时间限吗
答: 不需要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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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拆迁安置房是从拆迁协议的日期起算,还是房产证上的日期
答: 按拆迁协议开始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