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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农村父母60多岁 ,投靠成都农村子女为什么不享有农转非的社保?应如购买呢??

案例情况: 本人亲兄弟三人,本人排行老二。父母有两套公租房,一套商品房。两套公租房承租人:一个公租房A承租人是我的父亲,现在由本人居住;另一个公租房B承租人是我的母亲,现在由我大哥居住。但是我和我大哥都将公租房暂时对外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套商品房,房主是我的父亲,现由我得父母和三儿子居住。现在公租房A可以安父母工龄形式,自行买下。但房主属于父亲。现在,本人想以我个人全额出资购买此房,想最终过户到本人名下。但是父母可能考虑到哥仨不好分房问题,并不想暂时过户给本人。购买后还可以继续供我使用,但不会能过户后就过户给本人。咨询问题: 本人想咨询下律师,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我想要的结果是,能否最后让父母过户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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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话和普通人一样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交易费等;因是直系亲属,析产赠与划算、但以后出售交税多,提供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2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1、测绘费1.36元平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7、营业税5.6%,若满2年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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