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贷款利率 > 您好,我是长沙户口,2005年在东莞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并在2007年的时候在湘直公积金中心提

您好,我是长沙户口,2005年在东莞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并在2007年的时候在湘直公积金中心提

您好,我是长沙户口,2005年在东莞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并在2007年的时候在湘直公积金中心提取了一次还贷,到目前准备第二次提取,但由于第一次提取时的电脑回执单遗失了,请问现第二次提取时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0 热心网友

    2010年5月1日起,对在外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其发生的住房贷款,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两地分居职工和单位长期派驻外省工作的职工,确需在外省购买自住房的,由单位出具购房事实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异地工作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相关公积金提取资料(详http:www.xzgjj.comhtml2008011020080110104628.html),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