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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工作辛苦了~我的一个韩国朋友91年在大连开发区买了一套房,当时的售房公司没有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

各位律师好工作辛苦了~我的一个韩国朋友91年在大连开发区买了一套房,当时的售房公司没有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只给了张大连企事业单位的收款发票,由于他本人忙,在未关心此事,直到最近通知他该小区要动迁,而他本人又不在中国,现委托我代办此事(中国大使馆提供的委托书证明)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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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注意:可不是缴纳税款的时间)为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您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性质凭证的当天。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您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目前在实际执行中,缴纳契税与立契过户一般是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同步办理。在办理立契过户的过程中,需买房人携带购房合同、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如由他人代办,还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或街道的公章。购房人在外地的还需要出具公证书,在国外的需要加盖我国在当地使馆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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