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甚至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请问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公司该不该给我办房本小面积住房该如何处理?

甚至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请问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公司该不该给我办房本小面积住房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家有一45平的有纠纷的房产,我有使用权证,在单位调整住房时,分到大面积住房,理应退回小面积住房,但因公司以我调出单位为由(房子分的是98年在册职工,2000年3月交首付,本人6月调出),以当时商品房价购得大面积住房(比其他职工多交3.7万元),于是没有退还小面积住房(当时房价2.3万左右),因为大面积住房为商品房。单位一再崔退小面积住房,甚至断电封门,擅自把房产登记为单位房产,现有大面积住房至今没有给房本,甚至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请问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公司该不该给我办房本小面积住房该如何处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h****4 热心网友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