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开发区购房一次,已用公积金额度22万,应剩余11万额度,想以组合贷款的形式,购入二套存量商品房。1,一次购房贷款已还清,无其他贷_大连
本人开发区购房一次,已用公积金额度22万,应剩余11万额度,想以组合贷款的形式,购入二套存量商品房。1,一次购房贷款已还清,无其他贷款,再次购房是否属于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2,现有公积金的余额可否全额提取3,公积金贷款部分还完后,还有部分余额,可否逐月还商贷4,如不可逐月扣除,可否转为商业贷款代扣,代扣手续应在什么时点办理 是在办理贷款的同时申请代扣手续,还是贷款以后另行申请办理以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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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按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确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查询和认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且房龄在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可不高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70%。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合计额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组合贷款的,可以以“偿还组贷公”和“偿还组贷商”为条件分别提取公积金。以“偿还组贷公”为条件提取公积金时,应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若之前提取过公积金,还需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需保留三个月还贷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总的本息和。除保留的三个月还贷额外,账户还有余额的,可再以“偿还组贷商”为条件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商业贷款总的本息和。公积金不能按月代扣偿还商贷,可以以偿还组贷商为条件,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