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产网 > 香港房产问答 > 香港其他 > 香港土地 > 之前A所使用的土地是A二个妹妹嫁出去后和A爸爸去世后的土地使用权给他使用,现在A想回来使用土地建房子。按照法律现在土地是归谁所有

之前A所使用的土地是A二个妹妹嫁出去后和A爸爸去世后的土地使用权给他使用,现在A想回来使用土地建房子。按照法律现在土地是归谁所有

1992,A举家迁往香港,之前A所使用的土地是A二个妹妹嫁出去后和A爸爸去世后的土地使用权给他使用,A全家移香港后,土地给B使用,那些年要交土地税是B交的,现在A想回来使用土地建房子。按照法律现在土地是归谁所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