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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公积金问题】公司决定为职员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本人2004年10月入职,就相关问题如下:(1)补缴期限:公司从2005年1月开始补缴,而不是从2

【公司补缴公积金问题】公司决定为职员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本人2004年10月入职,就相关问题如下:(1)补缴期限:公司从2005年1月开始补缴,而不是从2004年10月开始补,这样正确吗? (2)补缴基数:计算2005年补缴额用2004年平均工资,计算2006年补缴额用2005年平均工资,而不是用当年平均工资,这样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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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热心网友

    您好,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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