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工地上做木工,当时说四十五一平米,结帐只算三十八合法吗[重庆]

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工地上做木工,当时说四十五一平米,结帐只算三十八合法吗[重庆]

买房入户,现为南京六合户口,现在房子已卖出,名下无房。想在市区买房,刚上班还在试用期,11月份签正式合同,有五险一金。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可以贷款买房吗?如果用我父母的名字买房 那就是纯商业贷款,从长远来考虑,房产证上写一家三口人的名字好,还是就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好?以后这套房子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去还贷款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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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 热心网友

    您好,以您名义商贷买房是可以的,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连续缴纳6个月的条件,目前看似乎还不满足。以您父母名义买房,贷款年限要按照退休年龄减去您父母的年龄,应该是贷不满30年。 关于房产证上署名,我个人建议要么写您父母名字要么写您个人的名字,因为从法律上看,你们所属两个家庭,理论上名下最多可以有3套房,如果一套房子占用了你们两个资格,其实不太划算。目前可以先以您父母名义买一套房,建议考虑翠屏城之类投资属性比较大的盘,首套的话最低首付30多万就能买;而您的首套首贷的资格可以留着等公积金缴满6个月后再使用,届时可以考虑买入近主城以自住为主的限价新房。 住房如果是您父母的名字,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应该是不能够逐月还商贷的;但是如果有您的名字,您的公积金就可以办理逐月还贷。关于公积金这部分内容,建议您致电官方12329转人工服务进行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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