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我2016年5月3号独自买了一套房,2017年6月28号登记结婚,合理吗[上海]

我2016年5月3号独自买了一套房,2017年6月28号登记结婚,合理吗[上海]

我2016年5月3号独自买了一套房,2017年6月28号登记结婚。在这期间,男方每月给我,1万块钱的费用用于家用或还房贷,2017年11月10号离异。当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房子归我,我补偿他11万。现在,他觉得房子升值,想再哪一点补偿,请问,合理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i****9 热心网友

    财产已经分割结束,法律上不支持男方的要求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