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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在济南买房,用的公积金贷款(我媳妇为主贷款人,我是共同还款人)。17年7月份以前,我的公积金是在青岛交的,7月份以后在济南交的。我现在想将青岛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取出,可以么?需要准备哪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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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一、如您已调入济南,在济南缴交公积金,可以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首页-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事指南(http:www.qdgjj.comindex.php?a=article&m=scene&id=2038)二、购房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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