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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是由中介代签的,但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个房屋是廉租房。房管局或物管是否有权利将我赶出去?

去年12月通过房屋中介租了一套套一的房子,租房合同签的是一年(即2013年12月15-2014年12月14日),租金为半年一付,合计4800,中介费700元,搬家又花了1000。房屋合同是由中介代签的,租金也是由中介代收的。在搬进出租房后的三天后,房东上门收取了我半年的物管、垃圾及水费共计348元,并承诺会以实际缴费的票据多退少补,大概租住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到物管处领包裹的时候物管告之此房屋从12年欠物管水费合计577元,为此我三番四次联系房东出面缴清拖欠的物管水费,但房东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出面,而物管却多番的找到我并告之此房屋属于廉租房,房东无权将此房屋出租。但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个房屋是廉租房。现在的情况是物管将此房屋出租的情况报告给成都市房管局,要求收回房屋,让我三日内搬出此房,还说如果我不搬出去的话就要锁房。但做为受害者,我的损失谁赔我呢?我如果现在搬出去的话谁退我的房租及其它损失呢?一方面找不着房东,另一方面找中介,但中介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因为中介提前预支了一年的房租给房东,现在也找不到房东退钱。我想请问下如果我坚持不搬的话,房管局或物管是否有权利将我赶出去?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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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 热心网友

    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二)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三)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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