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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月20号签订居间协议,房主有贷款,合同没有规定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导致首付款逾期的条例。

我在6月20号签订居间协议,规定我7月20号之前交付首付款。房主有贷款,合同上写房主自己平贷,但是房主至今也没有去平贷,势必会耽误我首付款的时间。合同没有规定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导致首付款逾期的条例。且卖主以不知道我能否及时获得贷款审批而拒绝平贷。但是合同上没有规定我贷款的时间,且房主已经书面同意我贷款。我现在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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