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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我曾于2013年至2014年在大连高新区工作一年,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辞职后,因当时资料不足,未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请问我现

尊敬的 我曾于2013年至2014年在大连高新区工作一年,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辞职后,因当时资料不足,未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请问我现在还能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转移业务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因为目前在南方工作,过去一趟挺不方便的,希望能准备充分。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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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 热心网友

    条件不足。暂时无法提取。可致电123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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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7 热心网友

    根据您说明的情况,您不符合提取条件。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在网站—业务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中查看是否有您符合的提取条件。(点击打开链接)若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已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且您已经在当地建立了公积金账户,则您可以在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转入(您大连公积金账户的姓名、证件号码,应与您所持有效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不需要再回到大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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