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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山东青岛,在青岛用公积金贷过款已还清,能不能在长春再用公积金贷款。[长春]

本人户口在山东青岛,目前在长春缴存公积金, 以前在青岛用公积金贷款购过房且还清, 请问现在可不可以在长春公积金贷款,在长春购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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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以家庭(本人及配偶)为单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曾在异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也需执行上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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