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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成都XX的一位农民。今年我们这里面临拆迁,家里我和女儿两人我1970年5月4日生我现在还可以要求我女儿的特殊安置 ….

我是四川成都XX的一位农民。今年我们这里面临拆迁,家里我和女儿两人我1970年5月4日生,离异(2018年5月14离婚),女儿1998年10月29日生未婚。今年8月14日开会说拆迁,封户日期是今年8月31日。因为离婚未满一年,我女儿未满二十周岁,所以我们父女俩都不能享受特殊安置,只有两个正常安置。我就请问一下您,像我们这种情况,他们村上和拆迁办给的这种安置办法合法吗?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我女儿有权享受特殊安置吗?(特殊安置就是再给50㎡房屋,我们按照1600元㎡付款。)还有就是他们说在今年9月5日之前签完字,然后在9月30日前交钥匙,过渡费从10月1日起并支付,但是他们到11月21日才收钥匙,过渡费从11月才算,他们这么做算不算违反合同法规格。我现在还可以要求我女儿的特殊安置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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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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