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首付款提取-去年三月完成上一套房公积金提前还贷业务。现在满一年时间,现有另外一[长春]
去年三月完成上一套房公积金提前还贷业务。现在满一年时间,现有另外一套住房,已经付完首付,贷款业务办完已经开始还款。公积金账户剩余的钱可以提新的贷款住房首付款吗?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商业贷款购房不能申请办理提取首付。商业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并符合提取条件的,在银行正常扣款两个月后可以提取,偿还贷款期间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本付息额。 如您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放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首付款。主借款人单身申请贷款的,申请提取时公积金帐户须保留2万元(含2万元)以上余额;主借款人已婚申请贷款的,提取首付款时公积金帐户须保留4万元(含4万元)以上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首付金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