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房产网 > 荆门房产问答 > 荆门其他 > 荆门装修 > 物业相关人员指定了停车位。是否与物业有关?是否可以找物业索取赔偿?

物业相关人员指定了停车位。是否与物业有关?是否可以找物业索取赔偿?

荆门城区某小区,该区业主已交物业费和停车费(有物业收据),物业相关人员指定了停车位。某晚10点业主的车辆还完好,可第二天早上6点发现车辆玻璃破损,立即反应至该小区保安,业主要求保安调监控录像以查事故原委,可保安回复说原物业制定停车位为监控盲区,根本监控不到;业主反应至物业,物业说只管车位的清洁,车辆损失与物业无关!请问周律师,此案件是否与物业有关?业主是否可以找物业索取赔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4 热心网友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