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屋有贷款抵押,身份证用不了,请问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合同签订如违约付总房款10%违约金
我2013年8月买的二手房,原房屋有贷款抵押,卖方钱不够,要求我出了24万,有中介证明,后来卖方在和我办理手续过程中惹上别的官司,身份证用不了,所以没法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卖方又和别人借了50万用于官司的事,但是把房产证压给了人家,现在他的官司没事了,但是房产证拿不回来,还是办不了手续,经协商卖方把房交了,说房产证的事他想办法,可以现在依然办不了手续,请问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房子?他要是反悔了我该怎么办?合同签订如违约付总房款10%违约金,可现在的房价都涨得太厉害了。违约金和房价的涨幅差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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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就会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一旦遇到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此类情形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将很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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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合同中约定 卖方在4月15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卖方没去他违约了吗?他没去的原因是我贷款在办理中
答: 《物权法》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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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房子有抵押贷款。如果房主在该日期没有办理完抵押贷款,是不是已经违约了?买方可以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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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没注意被骗,我还不满18岁,想贷款就在网上找了个无抵押的贷款网站,让我交1万元的违约金
答: 一般的合同成立既生效,所以贷款双方要是签订了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合同成立之时就生效了。如果合同当时约定了违约金,那就有。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