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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朋友一套安置房合同签了首付4万中途房主反悔原因是有另外一家价钱高我2万我要求退钱她让我给她3天时间她不退钱我该怎么办谢谢你们 算不算房主毁约的证据

我购买朋友一套安置房合同签了首付4万中途房主反悔原因是有另外一家价钱高我2万我要求退钱她让我给她3天时间我想大家是朋友答应了 现在对方又不要她的房子 房主又要卖我了 我怕她再次反悔现在不要房子要钱 她不退钱我该怎么办谢谢你们 现在最大的问题房主不承认中途反悔的事情 反而把责任推到我这边 要求我必须再次买下她的房子 不买房子就算我毁约 当时她反悔只有我与中介人接过毁约电话 算不算房主毁约的证据 ?这样的房主我还可以相信她 再次买下她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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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如果当事人反悔,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条款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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