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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所租的房子还有三个月才到期,但房东7月份告之我,他将房子出售了,要求我8月底搬出.我们的合同约定:非我方——南京

您好!我所租的房子还有三个月才到期,但房东7月份告之我,他将房子出售了,要求我8月底搬出.我们的合同约定:非我方过失,房东要求提前收回房屋的,房东应付年租金的20%的违约金.但房东现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请问,他算不算违约?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盼望尽快答复,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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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房东在出售该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在此前,房东应该先通知承租者。所以你可以凭借合同中的约定,要求房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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