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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2003年买的房子,当时房产证上是我和表妹的名字,我的产权占99%,表妹占1%,2010年房产证上将表妹——南京

我有一套2003年买的房子,当时房产证上是我和表妹的名字,我的产权占99%,表妹占1%,2010年房产证上将表妹的名字去掉,只有我一个人名字,我现在想卖房,如何交税?如交营业税和个税是按房产总价交吗,如果等新政出来再卖如何交税?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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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7 热心网友

    您好,二手房交易中,对卖方而言,卖房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以及交易过户手续费。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新政具体细则还需要政策出台后才可以知道。一般来说,唯一且满5年的房产是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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