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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房地产开发商处租了一个商铺,交付了定金并持有开放商的收据。与房主签的话需要注意什么呢?

我在房地产开发商处租了一个商铺,交付了定金并持有开放商的收据。但是在三个月后准备签约的时候招商办的人说店铺在我签订了意向书之后卖给了其他人。现在我想知道我签的意向书是否还有效?(招商办的人说还是按之前商定的合同样本来签)我接下来是与开发商签合同还是和房主签合同,与房主签的话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专业的“大师们”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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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可以采用网上订立的形式,至于合同生效与否是又一方面的问题,它与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因素密切相关,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往来合同的收件箱发件箱等这是第一,还要在合同中明确本合同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并且我建议你最好在网上签订的合同完毕后,通过传真件双方签订一个确认书,当然就是关于你们网上的那个合同的,收件箱发件箱等等细节都要涉及到,然后由对方盖章回传复印件,当然传真件上也要注明,传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即可,如果有机会要对方盖红章是最有效的。另外,双方各自打印出来的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扫描截图在留言中,两份合同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且必须由双方郑重说明是经本人同意以上合约,同时双方都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原件必须双方各邮一份自己签字盖章好的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对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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