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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到3年,请问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还是物业公司维修?由漏水给我造成的装修损失如何处理?

你好,律师,我住在**县大河坎一个高层小区的顶楼,2009年12月1日交房使用,合同中明确说明质量保修为5年,现在还不到3年,我的屋顶就漏水了,请问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还是物业公司维修?由漏水给我造成的装修损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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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9 热心网友

    针对装修纠纷,国家制定了有关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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