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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找来物业还是没有查找出原因,终于发现原因是房屋漏水的现象造成的(我家在顶楼)现在开发商不哩我们而物业也不主动给我们解决协调

在12月左右我家发现做在墙上的联体墙柜出现发霉现象,在多次找来物业还是没有查找出原因,只能在物业都在场的情况下找来木工把柜子等东西敲掉,终于发现原因是房屋漏水的现象造成的(我家在顶楼),后来让物业找来开发商修补屋顶,在我们的多次催促下开发商才找来人修补但并没补好,过两天又出现漏水,我们在11月14号去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答应先补好再讨论补偿我们的损失,我们要求他们写一分协议意向,他们让我们自己写,但我们把协议书写好给他们时,他们却找各种理由不肯签字,现在开发商不哩我们而物业也不主动给我们解决协调,我们每次打电话去也是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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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开发商拆迁,即商业拆迁,是指拆迁人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拆迁的目的是营利。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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