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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9年在溧水县城购买国有土地自建一套住房,两层,面积约200平米,2003年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注明——南京

本人于1999年在溧水县城购买国有土地自建一套住房,两层,面积约200平米,2003年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注明自建房。2010年,离异归并于我,目前是我唯一住房。现将这套房销售,是否要交纳营业税?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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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自建住房要算两道营业税:第一步:自建房成本*(1+成本利润率)*3%(本项算的是自建房的建筑的营业税)第二步:卖出价*5%(本项算的是出售不动产时的营业税)第三步:第一步结果+第二步结果=共需缴纳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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