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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小区是总站自建的老小区。其没有招投标委任物业管理而是自己内部的人员管理。请问这样内部的物业公司业主们可以罢免吗?

我是原总站一住户,所在小区是总站自建的老小区。其没有招投标委任物业管理而是自己内部的人员管理。电价也不执行云南省发改委的定价,而是自己定价0.57元每度,物业费也是想涨价就涨价,贴一张告示就收费。因业主提出质疑便遭毒打。请问这样内部的物业公司业主们可以罢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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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根据规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有关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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