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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出资和我爸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出资大部分,后来房屋拆迁,要重办房产证,也是过户吗?

几年前我出资和我爸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出资大部分,我爸小部分),房产证名是我们两人,后来房屋拆迁,要重办房产证,我爸要求我撤名,只写他一个人的名,这样可以怎办?也是过户吗?要收契税吗?会是多少?另,我不想我爸在有生之年就将屋过户给我哥,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止?问题比较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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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产权可以通过继承取得。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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