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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的六姨全家去淮安买了房子那这套就以一半的钱卖给我妈了,但是是他们私下交易的只写了收条和当地村上开了证明的但是房产证上的房主名字没有去改,我现在担心这个房子拆了之后所有权归谁

我们家有两套房子在江苏宿迁泗阳。一套是我爸爸的一套是妈妈的,妈妈的那套是她结婚前和她六姐一起共有的房子是他们奶奶花钱买的,但是那时候我妈小所以房产证就写了六姐的名字,后来我的六姨全家去淮安买了房子那这套就以一半的钱卖给我妈了,但是是他们私下交易的只写了收条和当地村上开了证明的但是房产证上的房主名字没有去改,现在我妈妈和我六姨都不在了,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了,我现在担心这个房子拆了之后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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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热心网友

     1、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婚后拆迁补偿也是个人财产,那么重新购置的新房产仍然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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