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在福州长乐市新华源纺织厂做了三年多想辞工,主管不给批,我该怎么办

在福州长乐市新华源纺织厂做了三年多想辞工,主管不给批,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v****1 热心网友

    辞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了用人单位,30天(试用期3天)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但得注意:你要保存好用人单位接到过你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你可以发快递到用人单位,面单的备注里注明谁谁的“辞职通知”,对方收到30天(试用期3天)后你就走人。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