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2年商贷买的房子(首套房),每年8月月份正常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2017年我把房子卖了,用公积金组合贷款买了一套商品_大连
你好,我在2012年商贷买的房子(首套房),每年8月月份正常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2017年我把房子卖了,用公积金组合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套房),请问我这种情况,在提取公积金时能否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全部1个回答
-
组合贷款的,可以以“偿还组贷公”和“偿还组贷商”为条件分别提取公积金。以“偿还组贷公”为条件提取公积金时,应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若之前提取过公积金,还需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需保留三个月还贷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总的本息和。除保留的三个月还贷额外,账户还有余额的,可再以“偿还组贷商”为条件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商业贷款总的本息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