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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共同购买一处房产,两人离婚后房产归一方独有,请问:1、能否将房贷由双方转为一方?2、如可以,双人贷款现剩约4_大连

夫妻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共同购买一处房产,两人离婚后房产归一方独有,请问:1、能否将房贷由双方转为一方?2、如可以,双人贷款现剩约45万,转为一方贷款后是否有额度限制?3、如有限制,额度为多少(开发区房产)?4、如果可以办理,如何办理?开发区网点是周末是否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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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1.因离婚变更借款人,需提供《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申请表》、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当事人身份证件、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贷款有担保或保险的须出具)。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未明确记载贷款及贷款所购房屋归属,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需提供房屋及债务分割协议公证书;双方可以同时到场的,需当面共同签订贷款及贷款所购房屋归属的协议。由贷款所属办事处审核是否可以变更。变更后的借款人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根据贷款审核规定计算的贷款额度应大于或等于实际贷款余额。贷款额度小于实际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需办理提前部分还款。2.原为夫妻关系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离婚,变更借款人后,该笔借款全额计入房屋归属人已使用贷款额度,借款额的50%计入另一方的已使用贷款额度。再次贷款时,需扣减已使用的额度。3.开发区办事处周六周日开设全民服务窗口,可以正常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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