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区华山路368号景山玫瑰园小区物业(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小区内部10幢1楼….
苏州市高新区华山路368号景山玫瑰园小区物业(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小区内部10幢1楼的物业用房出租给小区业主用于经营超市。 该行为没有取得业主同意,更没有到得10幢业主同意就开始实施;该物业己经多次不经过业主私自在小区里面安装其他盈利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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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于2018年8月29日给苏州市公众监督提交的来信收悉。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你的来信已转我局受理,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用房中包含物业经营用房,物业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将物业经营用房出租,但所得收益物业公司应单独列账,等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移交给业委会分配使用。相关要求我局已向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明确。 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反馈,物业公司确有这样的计划,以满足业主日常生活需要,但还未正式实施。鉴于业主有不同意见,相关计划已暂停,物业公司已开始征询小区业主意见,会根据过半业主意见决定是否要将物业经营用房出租经营超市。 相关情况我局也已要求物业公司在现场公告。也请广大业主积极到物业服务中心就此事进行投票,充分行使业主的共同管理权利。 此复。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