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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摊还(还贷委托提取):您好。新购商品房,期房,吴江区。房子是以我和我丈夫两个人的名义买的。以…. _苏州

您好。新购商品房,期房,吴江区。房子是以我和我丈夫两个人的名义买的。以我的名义还贷款,商业贷款。1、如果正在用我丈夫的公积金摊还(还贷委托提取),还能用我的公积金摊还吗?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以一起摊还吗? 2、办理摊还有没有时间限制,比如从购房之日起多久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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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夫妻购买新建住房并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夫妻二人均可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如果您先生的公积金已先办理成功,您后续也可办理委托人增加。注:委托人如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如有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委托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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