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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我在青岛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由于当时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房产证已经可办理了.原房东却迟迟不同意过户,可否要求他赔付我现在房屋价格的差额与装修费用?

您好!2009年10月我在青岛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由于当时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因此一直未过户,去年年末房屋已经装修完毕并入住。现在房产证已经可办理了.原房东却迟迟不同意过户,中介通知我们房东决定支付我们违约收回房屋,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可否要求他赔付我现在房屋价格的差额与装修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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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热心网友

    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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