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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来买房未过户现在想要过户卖方不同意本人买房时以像镇国土资源局报过税并且与卖方签订有卖房合同并且有当时人在场签字现在怎样可以在卖方不同意情况下过户到本人名下(买房)

本人原来买房未过户现在想要过户卖方不同意本人买房时以像镇国土资源局报过税并且与卖方签订有卖房合同并且有当时人在场签字现在怎样可以在卖方不同意情况下过户到本人名下(买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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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热心网友

    买房不一定需要本人签字,。  1、买房子一般可以让亲人代签,前提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否则此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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