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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为一年,房租一个季度付一次,承租人住了6个月(第二个季度刚满)房东跟她收第三个季度的房租时她才通知说不住了要搬离 ….

租房合同为一年,房租一个季度付一次,承租人住了6个月(第二个季度刚满)房东跟她收第三个季度的房租时她才通知说不住了要搬离,按照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租期未满一年中途退房的话需要提早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并且支付违约金1200元,直到一星期搬离后房东去搞卫生发现货物被损坏价值(1000元左右),当即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拒绝赔偿,请问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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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1 热心网友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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