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现在我买了一个二手楼房,要我们签定一个“具结书”说今后因此房屋产权出现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我本人负责。是不是可以和产权处签定这份合同之后再和卖房人我们双方再签定一份合同说:

现在我买了一个二手楼房,要我们签定一个“具结书”说今后因此房屋产权出现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我本人负责。是不是可以和产权处签定这份合同之后再和卖房人我们双方再签定一份合同说:

现在我买了一个二手楼房,卖房人答应包一切过户手续,但在办过户手续中在做房屋产权鉴定的时侯鉴定处就出示了:此处房间是回迁房,没有查到原房屋档案,要我们签定一个“具结书”说今后因此房屋产权出现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我本人负责。我现在想买这处房屋。但我又不能承担这份责任。我是不是可以和产权处签定这份合同之后再和卖房人我们双方再签定一份合同说:“将来这撞楼房真的出现纠纷由卖房人承担”就可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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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热心网友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房产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小于等于144是2%,大于144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房产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房产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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