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请问我是2016年年底,因购房全额提取的公积金。2017年至2019年7月公积金一直未缴纳。2019年8月开始从新缴纳公积金,想提取还需…._北京

请问我是2016年年底,因购房全额提取的公积金。2017年至2019年7月公积金一直未缴纳。2019年8月开始从新缴纳公积金,想提取还需…._北京

请问我是2016年年底,因购房全额提取的公积金。2017年至2019年7月公积金一直未缴纳。2019年8月开始从新缴纳公积金,想提取还需要办理手续吗,还是系统会自动默认按季度将公积金定额转账到我的联名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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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热心网友

    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未到提取限额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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