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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2006]第129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开发商办理产权的要件之一,施工五大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并提供《住宅质量保

24号我们去收房,没有看到开发商提供的竣工合格报告,在建委网上也查不到他的竣工备案,我就没收房.但购房合同上约定的违约收房时间是28号.我又在房产网上查到以下内容: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2006]第129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开发商办理产权的要件之一,而不是交房的必备条件。目前,由于我国尚无关于交房条件的规定,因此,交房标准及程序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般来说,开发商出示由勘测、设计、建设、监理、施工五大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质量说明》,就被认为是具备交房条件的。 补充说明:若买受人认为商品房未达到交房条件即交房,可依照购房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提交司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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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热心网友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的哪方面?   一、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价格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开发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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