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社保等。将我们裁员欠付的工资等5-6月份重组成功后支付 也没有欠条什么的,请问这样合理吗?

社保等。将我们裁员欠付的工资等5-6月份重组成功后支付 也没有欠条什么的,请问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在一家外资造船公司工作了6年多,公司经营不善于13年4月份放假。还拖欠工人12年的奖金 年终奖等和13年4月至今的工资 社保等。公司定于15年1月31号,将我们裁员欠付的工资等5-6月份重组成功后支付 也没有欠条什么的,赔偿金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保险目前只给补个人部分 请问这样合理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8 热心网友

    1、裁员也是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是单位一次性解雇劳动者的数量超过标准。 2、一般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规定,裁员也有规定,具体你看看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章。《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