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商品房(第二套房,第二次贷款,前一套在株洲,用的市公积金,现已完清
我于2012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商品房(第二套房,第二次贷款,前一套在株洲,用的市公积金,现已完清),并办理了月对冲。我老婆也在省直单位,未办理公积金对冲,请问她的公积金现在可以提取出来吗?如可以,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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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取,可以办理对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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