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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了认购协议书.上面规定5日之内要付清首付并签署购房合同.我在看到合同最后的补充协议第一条里有一些配套设施的配套费必须由买受人承担.但是经过对本地物价局的咨询,被告知只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20

我在开发商那看好房子后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并签了认购协议书.上面规定5日之内要付清首付并签署购房合同.我在看到合同最后的补充协议第一条里有一些配套设施的配套费必须由买受人承担.但是经过对本地物价局的咨询,被告知只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2008.2.1以后办理的,必须实行一价清,所有的配套设施费用都不准再向业主收取. 开发商却说自己没有看到政府文件.不能执行.我现在要求开发商删除其中不该由我承担的费用,请问合理吗?我具体应该怎么做.还有,我并不想退房,但是开发商会不会说我是拒签合同而将我的定金没收,房子转售他人?我现在如何和开发商协商将合同补充协议里的不合理部分去掉?(那是他们自己贴上去的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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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退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虽然时有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但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举证困难所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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