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95年我和弟.母.三人买下原住房产权.产权人当时写母亲名字.因当时我户口还没回来.以后两个妹户口也迁入.现动迁我能享有吗.我户口不在母亲处.两妹户口空挂在那

95年我和弟.母.三人买下原住房产权.产权人当时写母亲名字.因当时我户口还没回来.以后两个妹户口也迁入.现动迁我能享有吗.我户口不在母亲处.两妹户口空挂在那

95年我和弟.母.三人买下原住房产权.产权人当时写母亲名字.因当时我户口还没回来.以后两个妹户口也迁入.现动迁我能享有吗.我户口不在母亲处.两妹户口空挂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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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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