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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3月28日拆迁.协议一.二楼连体门市房.面积92平米.因开发商二楼加大20平米.我要求加大面积降价未回迁.扩大面积款未交.因协商无果.开发商将房屋收回另行出售.该房屋现已出租.因该房屋未

我于2008年3月28日拆迁.协议一.二楼连体门市房.面积92平米.因开发商二楼加大20平米.我要求加大面积降价未回迁.扩大面积款未交.因协商无果.开发商将房屋收回另行出售.该房屋现已出租.因该房屋未竣工验收.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未判履行合同.赔偿停工停业补偿.房屋未竣工验收.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停止出租出售.因开发商无钱.如不竣工验收.我想要回房屋可以吗.我也不知该如何处理.请你哪位律师帮忙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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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被卖的,但是需要房产人对承租人做调解,如果是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需要对承租人退还押金以及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房屋是不能被卖的,可以出具合同,对承租人是没有影响的。 已出租的房子要卖可以采取以下: 1、合同到期则不需要考虑承租人; 2、合同中的房子,出租人可以跟承租人协调; 3、如果是非常难缠的租客可以给予补偿; 4、如果是口头没有租凭合同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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