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怎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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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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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这个法例里有两个关键的动作词 , 一个是行为,一个是侵犯。 我们都知道拆迁公告是一个行政行为,是一种预告,告知,通知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就是告诉大家在xx时间xx地要怎样怎样,你们应当要准备怎样怎样,但是能不能够成侵权,这就要看具体内容了。公告60日期限的复议时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够具体的不算)二是侵犯了xx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当从具体的行政行为造成实际的侵犯权益的时间开始计算。所以从公告60日后一定丧失复议权显然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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