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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03年到2019年3月在河北唐山上班,2003年上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5月我到北京上班了,公司开始给我上的北京的住房公….

您好,我2003年到2019年3月在河北唐山上班,2003年上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5月我到北京上班了,公司开始给我上的北京的住房公积金。2018年我买的天津的房子,10年商业贷款合同,目前还在还款。我想问问,我现在每个月可以提取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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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8 热心网友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4)购房地址所在地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5)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小周期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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