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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问题甲于2003年9月用丙(甲的公公)的房产证与乙签订买房协议,乙按协议预付部份现款给甲,此协议是否有效

甲于2003年9月用丙(甲的公公)的房产证与乙签订买房协议,乙按协议预付部份现款给甲,此协议是否有效?甲没有按协议提供过户所需材料,但将丙的房产证交给乙抵押(此房产证一直有效),现乙已入住此房七年,丙提出诉讼收回房产,请问乙可采用什么法律途径挽回损失?(预付款,装修费用,当年与现在房子差价等) 恳求懂房产交易相关法律高手支招. 展开 甲于2003年9月用丙(甲的公公)的房产证与乙签订买房协议,乙按协议预付部份现款给甲,此协议是否有效?甲没有按协议提供过户所需材料,但将丙的房产证交给乙抵押(此房产证一直有效),现乙已入住此房七年,丙提出诉讼收回房产,请问乙可采用什么法律途径挽回损失?(预付款,装修费用,当年与现在房子差价等) 恳求懂房产交易相关法律高手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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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热心网友

    如果签这份交易合同是甲出示有丙签字的委托书的话,那么次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就是无效的。已方可以要求推预付款,协商推装修费,但是差价肯定是退不了的。以后再签交易合同时一定要是房主本人才行,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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