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关于京外户籍所在地购房非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政策的咨询_北京

关于京外户籍所在地购房非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政策的咨询_北京

您好,现有政策规定如下:1、北京行政区内购房,或户籍所在地购房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2、但若已经在北京行政区内购房且已经申请了公积金提取的,到达提取上限后只能再次在北京购房方可增加提取上限。户籍所在地购房不可申请。提取额度与购房款有关,但是存在较长周期跨度,总价也会相差悬殊,本人在2006年因自住需要,北京行政区购买一套30多万房产。2019年公积金额度已经达到限额,但因赡养老人及个人养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房屋一套总房款210万,贷款110万。承受了巨大的贷款压力,只因为曾经选择了北京房产提取公积金,而无法申请提高额度。若我未选择北京房产提取,则可以以户籍所在地房产按200多万金额提取。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有违逻辑,不符合公积金设立的初衷,货币通胀及物价上涨特别是房价,导致我无法预见十年后会因前述提取申请丧失选择权,并损失百万提取额度。我认为此制度缺乏基础,且会对部分贷款压力较大的刚需人群产生巨大经济负担,既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在支持范围内,考虑购房时期的跨度和货币价值波动,原则上应当允许申请人将额度变更为价值较高的房产,或者根据差值申请增加额度,如此政策限制,公积金不但没有解决刚需生计问

全部3个回答

  • 头像
    d****e 热心网友

    北京的公积金,外地买的房子。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贷款合同身份证件,直接去公积金服务大厅保利,一次性提取

  • 头像
    d****e 热心网友

    购房发票合同身份证件,去政务大厅保利,一次性提取

  • 头像
    d****4 热心网友

    您好,对于您的情况十分抱歉,根据京房公积金发〔2018年52号〕文件内容“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首先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您所提的建议,我们将进行记录,为以后政策的修改提供参考。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